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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嫌疑人的盘查-麦麦提吐尔逊·艾麦提

1.

对嫌疑人的盘查
疏附县公安局
麦麦提吐尔逊·艾麦提

2.

观察
识别
接近
告知的方法
盘查的技巧
盘查的战位
对可疑人员的检查
对物品的检查
对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置

3.

盘查 是指公安机关人民
警察在执行职务过程中 依法对可
能具有违法或犯罪行为的嫌疑人进
行盘问和检查 以发现或确认其是
否有违法、犯罪行为或者辨别其是
否为重大犯罪嫌疑人身份的警务活
动。

4.

一 盘查嫌疑人行动的特点
1、嫌疑人身份和行为的不明确性。警察
是通过观察 发现表现在某些嫌疑人身上的疑点
才能呢个确定盘查对象 因此 嫌疑人的身份和
行为具有不明确性。
2、较强的目的性。警察对盘查对象的盘
查和检查 目的是弄清楚其是否具有违法或犯罪
的嫌疑 因此 盘查的目的性十分明确。
3、嫌疑人反抗行为具有突发性。警察在
盘查时 由于盘查对象身份和行为的不明确 很
容易遭到犯罪嫌疑人的突然袭击。

5.

二 盘查嫌疑人的基本要求
1、依法进行盘查。警察在进行盘查
时 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依法办事 严
禁违法、违规盘查。

6.

2、保持警力优势。由于
盘查对象具有身份不明、反
抗行为突然性和不定性的特
点 为保障警察在执法工作
中的安全 警察队嫌疑人盘
查时 要保持相对的警力优
势 避免遭受袭击。

7.

3、明确职责分工。警察在实施盘查行动时 为
确保安全 及时控制盘查对象的不法行为 实施盘
查的警察要明确分工 密切配合 善于沟通 保持
警惕 充分发挥警力优势。

8.

一 观察和辨别
针对盘查对象的复杂性 警察除了对正在实
施违法犯罪的行为人直接控制并执行讯问、检查外
还要对特定人员进行观察 确认盘查对象与自己掌
握的情况是否一致 是否具备身份可疑、行为可疑、
体貌特征与面部表情可疑、携带物品可疑、与同行
者相互之间关系可疑及其他违法常规、常态、常情
的可疑现象。同时 切勿忽略对周围环境、人员的
观察。

9.

二 接近与截停
确定盘查对象之后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及时间、地点、环境条
件 灵活选择、确定接近盘查目标的方式和控制方法。在接近时 要留
意目标周围可能会影响接近的因素 同时充分估计盘查对象可能逃脱的
路线。
1、接近
1 尾随跟踪接近。对盘查条件不成熟 不利于立即实施盘查
行动的 警察不要贸然接近 以免过早暴露行动意图 应当隐蔽跟踪监
视 报告情况 请求增援 寻找、创造实施盘查的最佳时机。
2 迂回接近。当正面接近盘查对象的时机不成熟时 警察首
先要消除对方的戒备心理 采取迂回跟踪的方法 选择成熟的时机和适
当的地点 突然接近实施盘查。
3 正面堵截接近。警察直接从盘查对象的正面截停并实施盘查。
2、截停。截停是指警察在适当时机、适宜地点并保持适当距离
情况下示意盘查对象停留下来的环节。

10.

三 控制与告知
1、站位控制。站位是警察实施盘查时与盘查对象所处的位置。
常用的站位控制有 侧应站位、前后夹击站位、三角站位、半弧形站位。
1 基本站位姿势 警察可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 采用不同的戒
备姿势。
2 侧应站位 负责盘问的警察在盘查对象左侧1.5-2m处 负责
戒备的警察在目标右侧2-3m处 两名警察与盘查对象形成90度角。
3 前后夹击站位 负责盘问的警察侧对盘查对象站立 负责警
戒的警察在盘查对象右侧后方 两名警察距盘查对象1.5-2m的距离并形
成135度角。
4 半弧形站位 三名警察面向盘查对象以半弧站立 与其距离
1.5-2m。
5 三角站位 三名警察成等边三角形站立 将盘查对象控制在
中间 与其距离1.5-2m .

11.

12.

13.

14.

15.

2、告知。告知是实施盘查的前提 要
做到语言规范 有理有节 掌握好技巧 避免
激化情绪。常用的告知语言是 “我们是警察
现依法对你进行盘查 请予以配合。”
四 人与物分离
盘查携带包裹的嫌疑人 应首先把嫌
疑人与其携带的包裹分离开 在进行盘问和检
查 防止嫌疑人趁机使用装在包内的武器行凶
顽抗。

16.

(五)盘问和检查
1、盘问。民警在实施盘问前 自己应清楚 我们要弄清什么
我们怀疑对方什么 怎样去证实对方是否与某件事有关 我们该怎样提
问等。所以 民警在实施盘问行动前 先要组织好问话的内容 设计问
题 找出什么疑点作为问话的切入点来展开问话。问话时一定要掌握技
巧 哪些疑点先问 哪些该问 怎样使犯罪嫌疑人在猝不及防的问话中
露出破绽。
盘问要由浅入深 问明被盘查对象的姓名、地址、籍贯、工作
单位等 查验身份证、暂住证和其他相关证件 核实被盘查人的身份
仔细询问其从什么地方来 到什么地方去 去干什么 弄清携带物的来
源、有无证明及其相关内容等。盘查中应注意其表情、动作、语言的逻
辑性以及说明事情的内在联系 善于发现疑点。
在实际盘查活动中 可以借鉴和运用“十看十对”的发方法
“看证件对姓名、看面貌对年龄、看举止对职业、看原籍对口音、看言
行对学历、看衣着对身份、看物品对来由、看同伴对关系、看去向对方
位、看神情对心态。”

17.

2、检查。对盘查对象的检查包括证件、人身和物品。
1 证件检查。实际工作中 首先令嫌疑人掏出证件 警察
要视对方的动作 其次警察接受证件时 应当后退至安全距离 眼睛
始终注视着嫌疑人员 接着是警察查验证件时 应当将证件举至约同
肩高 使证件与嫌疑人同处于视野范围内 最后要认真查验身份证、
暂住证和其他相关证件 核实嫌疑人员身份。
2 人身检查。除了证件是在盘问时边问边查外 是否需要
对人身、物品进行检查 主要看盘问后嫌疑的确定情况。但情况紧急
时 也可先查后问。人身检查是指对嫌疑人人身可能携带、藏匿的危
险物品和犯罪证据 依法进行搜查的行动过程 进行人身检查时 必
须保持高度警惕 要在盘查对象已经被完全控制情况下进行 防止其
反抗 检查主要按从上至下 从右至左的顺序进行 重点是上肢、头
部、脖颈、衣领、前胸、腋下、腰部、腿部和脚下等部位。

18.

3 物品检查。包括嫌疑人的行李、包裹等。基
本程序与要求是 首先 分工要明确 特别要加强对嫌疑
人的警戒 其次 检查物品时应该按照一问、二看、三听、
四闻、五摸、六开的顺序进行。一问就是问对方携带的物
品和数量 二看就是看包裹的形状与对方表述是否相符
三听就是听包裹里是否有异常的声响 四闻就是了解包裹
里有何异味 五摸就是了解包裹里物品的形状、大小和重
量 六开就是要轻开、慢拉、谨慎开启。
再次 检查物品要从上往下地进行 轻拿轻放 防
止损坏。不能掏底取物 更不能反复翻动。对赃物、凶器、
不要大把抓 应用干净的布、塑料袋或者手套拿取 防止
破坏痕迹。

19.

实施对盘查对象的检查时 要注意
第一 人、物分离时 物品放置的位置要利于警
察控制 盘查对象视线可及 但不便于对方拿取。
第二 掌控盘查对象掏出证件的时机 放置其掏
凶器攻击。
第三 对盘查对象进行人身检查时 由一名警
察上去检查 另一名警察要做好警戒工作。在实际工作中
警戒警察可以通过向盘查对象问话 转移其注意力 保护
接近者的安全。近身检查的警察一定要控制对方的腿部、
肩部一级一侧的肘关节。如果是检查女性人员 一定要由
女民警来检查。

20.

六 盘查后工作
1、对经盘查解除嫌疑的 应当立即归还证
件、物品、并做好解释工作 礼貌予以放行。
2、对经过盘查不能解除其犯罪嫌疑的 执
勤民警应当采取一定的有效措施将其带回公安机关
按程序继续留置盘问。
3、向上级领导报告有关情况。

21.

一 对语言抵抗情况的处置
对盘查对象以语言形式对抗盘查时 警察要
保持冷静 不卑不亢 明确告诉其实施盘查时法律
赋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权利 必须予以配合。若
其继续使用语言抵抗 可考虑是否需要增援。如仍
不配合 可对其口头传唤 将其强行带至指定地点
在有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对其进行盘查。

22.

二 对行为异常情况的处置
1、遇有盘查对象随意插兜或掏东西的情况时
警察必须立即用语言控制 令其慢慢将手拿出 若不听命
令 应加重语言控制力度 同时采取相应的戒备姿势 保
持适当的距离 并考虑周围是否有掩护物、需不需要武器
戒备等。
2、遇有盘查对象不断逼近的情况时 警察应迅
速拉开距离 调节站位 并作好使用武力控制的准备 比
如 扶枪戒备或拿出警棍等 防止出现袭警情况。
3、遇到盘查对象突然转身离开 警察应尾随跟
进 注意保持距离 追击逃跑时 尽量不要从其背后去抓
以防止对方的突然回身攻击 若目标分头逃跑时 警察必
须保持警力优势去追击。

23.

三 对盘查对象袭警情况的处置
1、如果盘查对象徒手袭击警察 警察应立即
采用徒手或使用警械控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
迅速判明情况 作出正确评估 视情予以处置。
2、如果盘查对象持械袭击警察 警察应立即
视情采取行动 保持安全距离 并使用高一级的武力
对其控制。
3、当嫌疑人掏取枪械袭警时 警察应迅速寻
找掩护物 拉开距离 拔枪戒备。多名嫌疑人袭警时
应在掩护物后面选择威胁最大的目标 逐个击破。

24.

一 严密观察 认真识别。
观察是一种有目的的比较系统的感知事物的过程。认真细致、
全面地观察是发现可疑或犯罪嫌疑人的前提 是确认盘查对象与已获
知情况是否一致的首要条件。在实际的盘查勤务工作中 通过观察识
别有下列情况的人员应列为盘查对象
1、身份可疑人员 如身份证与本人不相符的人 持几个身
份证明的人 身份与语言、行为举止、穿着气质、携带物品有矛盾的
人。
2、行为可疑人员。如有异常表情或异常行为 在人群中溜出
溜进的人 无所事事却在居民区、商场或者银行等地窥测的人 逼近
妇女、儿童并与之通行的人等。
3、体貌和面部表情可疑人员。如体貌与被通缉犯或犯罪嫌疑
人相似的 面带疲劳困倦或惊慌恐惧之状的 身负可疑外伤或身染血
迹、有伤疤的人等。

25.

4、携带可疑物品的人。如携带看似作案
工具的人 携带大量现金的人 携带包裹遮遮掩
掩怕动怕碰的人 携带可能是毒品的人等
5、带有明显犯罪迹象的人。包括身负可
疑外伤、身上有血迹或污痕、衣服被撕扯或被损
严重的人 自行车、摩托车、汽车的车锁有撬痕
或车窗玻璃、车门损坏的等。
6、其他异常的可疑者。包括男女同行女
方表情异常的 大人小孩同行 不允许小孩说话
或小孩有泪痕、表情惊恐、欲求搭救的 衣着不
伦不类 或衣着与行为反常的等。

26.

二 站位合理 分工明确。
确定盘查对象后 警察应作好心理和物质两方面
的准备 并着手制订盘查行动计划 把握盘查的时机和地
点 选择受敌小、控制面大的位置站立。警察站位的原则
是能有效控制盘查对象任何举动 并时刻保持主动地位。
三 熟知法律 合情合理。
盘查是一种执法行为 不熟知法律法规是无法采
取正确的行动的 熟知法律法规是解决“该不该出手”的
问题 特别是对可疑情况、可疑人进行盘查时 遇有误解、
反诘或职责 警察能正确的表述法律条文 拿出行动依据
的法律规定 做到有依有据 合情合理。

27.

四 人物分离 边控边查。
盘查携带包裹的嫌疑人 必须首先把嫌疑
人与其携带的包裹分离开。检查包裹时 由警察
打开进行检查 而且还要有人警戒 做好控制。
五 情况突变 灵活处置。
盘查对象反抗行为具有突然性和不定性
警察应具有对付各种反抗行为的能力和处置经验
要根据盘查对象的反抗行为来采取相应的措施
灵活处置。

28.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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